哪些人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时间:2023-06-18 13:15:30 来源:淘折扣  阅读:(5)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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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低保待遇:一、家庭共同成员三代直系血亲中有公职人员的;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且法定赡养人有能力而不履行义务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


哪些人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法律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一、家庭共同成员三代直系血亲中有公职人员的;
二、拥有机动车辆、大型农机具、空调等非生活必备品的家庭(三马车、摩托车、电动车除外);
三、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或已退休并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四、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五、1年内有连续纳税记录的家庭;
六、义务教育阶段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的家庭;
七、购买、修建、装修房屋不满3年的(因拆迁安置、不可抗力损毁房屋修建及简单装修的除外),一户有2处以上房产的;
八、拥有商业用房(门面房)的;
九、有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且法定赡(扶、抚)养人有能力而不履行义务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包括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将无劳动能力的父母分居的,有抚养能力的父母将无劳动能力的子女分居的);
十、户口在本县,但申请时已在本辖区以外地区居住一年以上的,但赴外地读书的在校生除外;
十一、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隐性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家庭;
十二、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组干部近亲属未单独登记备案的;
十三、家庭生活状况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生活水平,群众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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