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西发改委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稿,其中拟明确,不得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承诺偿还。这份文如果实施,首先就是城投之类的平台公司的债务问题怎么解决?以前是公家兜底,现在呢?
划清界限,自负盈亏!
所以,这就是一条债务链,建工接城投项目,城投在广西的投资项目占大头。
某建工现在银行不放贷,没钱周转,起诉城投之类的平台公司拿钱,以前嘛,有公家兜底,一起诉公家就出面,现在不出面了,还有钱给吗?
难!难!难!
某建拿不到钱,银行不放贷,合作者来一个走一个,项目没有,材料商起诉也多,封存账户也多,劳动仲裁也多。
而被收购的股份,按这份文来看,也不可能出钱再回收回来。
这份投资管理办法没毛病,钱要用在发展经济上、改善民生上,不可能用来垫付债务。
所以,某建只能自求多福,压缩成本,搞清欠清收,想方设法从老项目里拿钱,裁员,争取让企业存活下去。
而当一个企业对员工要求越来越严格,强管理压考勤,没岗位安排员工让员工待岗,不打卡就算旷工开除,把管理全用在对员工打卡考勤上的时候,这个企业也没什么前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