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强奸都是一种对权力的实践”

时间:2023-06-03 13:07:14 来源:淘折扣  阅读:(7)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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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强奸都是一种对权力的实践”以上是男人有关强奸的迷思,这很致命,扭曲了女性的性观念。鉴于大部分男人都持有类似看法,而男性的强大力量让许多女性信服,这里我们将重点讨论这些迷思。

“所有的强奸都是一种对权力的实践”

作者:三辉图书


“所有的强奸都是一种对权力的实践”

文/苏珊·布朗米勒

节选自《违背我们的意愿》


“所有的女人都想被强奸”

“没有女人是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被强奸的”

“她的被强奸是自找的”

“如果被强奸,那就好好享受强奸”

以上是男人有关强奸的迷思,这很致命,扭曲了女性的性观念。鉴于大部分男人都持有类似看法,而男性的强大力量让许多女性信服,这里我们将重点讨论这些迷思。让女人自愿参与她自身的失败,战役便赢了一半。男人有关强奸的迷思,披着措辞复杂的语言外衣,常常成为伪科学的女性性调查的奠基石。这些迷思常为许多所谓的性犯罪“专家”所引用。它们会出没于文学作品中,它们充当着大量黄色笑话的“梗”。它们故意模糊强奸的真正本质。

“所有的强奸都是一种对权力的实践”

男人固执地认为“所有的女人都想被强奸”是有充足理由的,因为强奸是男人以男子气概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因为相信女人也想以柔弱的名义实现强奸是符合他们的利益的在男人创造的二元对立中,一方干, 另一方就会“被干”。这种思想绝不仅仅出于无知和迟钝,而是出于一种自信,自信男性特权的至高正确。

一旦建立了所有的女人内心深处都希望被强奸这种概念,那么“没有女人是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被强奸的”这种说法也就可以成立了。这种说法的一个变体——“你无法穿过一根会动的针”被巴尔扎克不怀善意地反复运用于《都兰趣事》(Droll Stories)中,有人告诉我一些法学教授为了给自己的犯罪法入门课堂增添调料,也经常令人作呕地转述这句话。这种说法,乍听起来给人的暗示就是,如果一个女人的意志违背我们的意愿:男人、女人和强奸足够顽强,身手足够灵敏,就能毫发无伤地逃走。美国每年400起的奸杀案以及轮奸的比率,应该足以证明这种说法的荒谬与残忍。但是“没有女人是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被强奸的”这种迷思的目的并不是鼓励女人和强奸者斗争,相反,它滑头地暗示并不存在暴力强奸这回事——是女人自己想被强奸。

“她的被强奸是自找的”是强奸犯惯用的托词,目的是将罪责推脱到女人身上。很多人相信是女人自己引诱男人来强奸她们,而且正是她们自己不谨慎的行为导致了自己被强奸。这其实是男人为了掩盖自己罪行所抛出的烟雾弹。女人的不安全感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很多受害者, 可以说大多数受害者事后都会努力自省,自省自己的行为、举止和着装,以为是这些导致了这种可怕的灾难发生。

我们必须怀着敌视的态度来看待最后那句格言:“如果被强奸,那就好好享受强奸。”

这句话有意减轻了强奸给人带来的生理痛苦,对女性所受到的羞辱嗤之以鼻,并且还企图阻止女性进行反抗。这个幽默的建议认为,如果你合作并且不急于对自己的判断和感受下结论,违背你意愿的暴力强奸可以是有趣的。这种说法的前提有两个:

(1)男人胜利的必然性;

(2)“所有的女人都想被强奸”。

“所有的强奸都是一种对权力的实践”

女人真的想被强奸吗?我们真的渴望自己完整的身体被羞辱,被暴力侵犯吗?我们在心理上真的想被侵占,被强奸,被蹂躏吗?女权主义者一定要回答这一荒谬的问题吗?令人悲哀的是:没错,女权主义必须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所居住的,所吸收的,甚至所影响的大众文化就是这么要求的。事实上,如果我们审视一下大众文化,就会发现文化所传递的信息往往自相矛盾。有时传递的信息是所有的女人都想被强奸,有时我们听到的是根本没有强奸这回事,关于强奸的指控只是女人性交后的恶意报复。不管怎么说,都是女人的错。

……

警方比较喜欢接手陌生人强奸案,此类案件最容易“定案”。在警察的思维里,被陌生人强奸的女人是勿庸置疑的受害人。布伦达·布朗在1973 年孟菲斯研究报告中指出,73%的强奸定案属于陌生人作案:“罪犯与被害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往往成为不能定案的理由。”根据《犯罪报告汇编》,没能定案的案件“常常因为被害人和罪犯之间案发前的关系而显得较为复杂”。 由于上述原因,陌生人实施的强奸案的真实比例至今仍然难以确定。随着女权运动坚持不懈的对强奸问题的宣传,那些被熟人强奸的女性更有意愿报警了,此类案件也开始受到应有的严肃对待。但目前,警方仍然会认定被熟人强奸的女人是“事后变卦的女人”

证词:19 岁那年,我在酒吧做服务生。我与酒吧的一个常客约会过几次。他人不错,就是不够风趣。一天,他邀我下班后和他以及另外两对情侣一起出去玩。 我上车时已有另外两个男人在他车上了。我们于是一起去接其他女孩,但是每次到接人地点,这两人都会下车然后折回来说女孩来不了。这时候我们已经到了乡下,我的约会对象把车停下,开始动手动脚。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与3 个男人待在同一辆车上,而这3人脑子里盘算的是同一件事。 我不停地挣扎,直到约会对象警告道:“你再不从,我就塞你嘴里。”我屈服了。接着,另外两个人轮流强奸我。我不再尖叫,不再反抗,只求一切快点过去,只求将来不再遇到这种事。他们都满足后,便把我送回了家。几天后,我将自己的遭遇告诉酒吧里几个年长的男人,他们问我有没有受伤,我回答说没有,他们便让我忘了此事。

潜在的受害人与潜在的罪犯被命运的力量拽到一起时,一个完整的程序便自然而然地开始运转。潜在受害人的每句话、每个动作及每个表情都会增加或者动摇潜在强奸犯犯罪的决心,妨碍或者帮助他实施犯罪。

被害者促发(Victim precipitation)是犯罪学上的一个新概念。此概念并不意味着受害者对犯罪负有责任,而是为了定义那些犯罪的促发因素。被害者促发理论认为,一宗犯罪中的受害人如果换一种行为举止方式,这宗犯罪就有可能避免。这一理论有点像预先推测,又有点像凭空猜想的游戏。被害者促发理论是社会学方法论中的最不精确的一种,因为它最终的结论是依据一组任意的标准得出。

“所有的强奸都是一种对权力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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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的受害人与潜在的罪犯被命运的力量拽到一起时,一个完整的程序便自然而然地开始运转。潜在受害人的每句话、每个动作及每个表情都会增加或者动摇潜在强奸犯犯罪的决心,妨碍或者帮助他实施犯罪。被害者促发是犯罪学上的一个新概念。此概念并不意味着受害者对犯罪负有责任,而是为了定义那些犯罪的促发因素。被害者促发理论认为,一宗犯罪中的受害人如果换一种行为举止方式,这宗犯罪就有可能避免。这一理论有点像预先推测,又有点像凭空猜想的游戏。被害者促发理论是社会学方法论中的最不精确的一种,因为它最终的结论是依据一组任意的标准得出。

证词:我们那时住在休士敦。我丈夫在上班,孩子们上学。下午两点,门铃响了,一个年轻人问我要不要清理院子里的树叶,只需要几美元。我说:“太好了!”此人清理完树叶后来门口向我讨水喝。我当时完全清楚一个人在家的危险性,但是要一杯水似乎并不是什么不合理的要求。他喝完以后又要了一杯,我当然给了他。我们俩东扯西扯地聊了一阵,我想请他离 开客厅,但不知道如何开口。我也在想可能是我太神经过敏了。虽然他是黑人,但我并不会因此歧视他,因为我也曾积极参加过民权运动第一阶段的活动。毕竟他只是要杯水而已。他在行动前共喝了四杯水。过程中他打伤了我的下颌。

尽管大部分理性之人也许会一致认为,是一系列轻率、鲁莽或不经意的行为一步步导致犯罪,但在强奸问题上,他们的认识模糊不定,例如某些男人会认为将陌生男人放进家门喝水的主妇太轻率,更多的男人认为搭陌生男人便车的女性太轻率有强奸思想的男人会将这些行为等同于公开的强奸邀约但是在我看来,家庭主妇和搭便车的女性只是不够机警而已,其行为绝无挑逗意味,甚至连略微轻率都算不上。同样,多数男人似乎认为参与了性前戏却在性交前突然中止的女人不仅行为鲁莽,还很残忍,很轻浮,不可原谅。但是,我和女权主义姐妹们认为她的行为完全是正当的,完全属于人类得体的行为和理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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